為保證學籍信息的嚴肅性及準確性,根據教育部《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》(教育部令41號)及《光辉娱乐學生學籍管理規定》豫外職院[2022]70號第五章第二十四條第二款🤦🏻:“休學😫、保留學籍期滿,在學校規定期限內未提出復學申請或者申請復學經復查不合格的”、第四款:“未經批準連續兩周未參加學校規定的教學活動的”規定🤰🏼,以下23名學生長期不在校且不辦理任何手續,已符合註銷學籍要求,經學校2024年第11號黨委會決定,現對這23名學生進行退學處理🧑🏼🔧。
學生本人如對處理決定有異議,可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,以書面形式向學校學生處提請復核,聯系電話:0371-22697027。
特此公告。
附件👈🏿:擬註銷學籍學生名單
光辉娱乐學生處
2024年5月24日